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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断提升在云南民族地区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水平

观察

◆ 文  /  云南省社会科学院  王俊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昭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步入了比历史上任何时候都更接近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目标的新征程。学习、掌握和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基础条件之一。近年来,在党和国家的重视下,经过各方共同努力,云南民族地区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取得了显著成就,工作格局基本形成。建议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保障,不断提升民族地区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效果和水平,为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打下坚实的语言和文化基础。

1、几点认识

在云南民族地区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意义重大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文化认同是最深层次的认同,是民族团结之根、民族和睦之魂。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是文化认同的重要基石。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既是我国宪法规定的责任,也是增进民族团结进步,维护国家安全和统一的长久之策、固本之举。在云南民族地区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具有重要意义:既有利于推动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和实现教育公平,又有利于推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和国家认同的建构,还有利于帮助各族群众提升科学文化素质,在更广阔的舞台上寻求合作、开创事业并实现自我价值。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将不断增强中华民族的凝聚力、向心力,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凝聚起磅礴力量。

云南民族地区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举措有力

云南各级党委和政府始终把推广好、普及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重要途径、关键工作和基础工程。

提供有效政策保障。云南在制定各项政策法规时,把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的重要内容,明确提出“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教育”“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加大推广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力度”“全面加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确保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为教育教学基本用语用字”等要求。同时,积极开展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工作的各项重大政策措施的讨论、决策,提出符合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实际的意见建议。

不断完善方法措施。通过在云南民族地区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并认真加以贯彻落实,切实提高民族地区群众学习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自觉性,引导少数民族群众形成说通用语言、用规范汉字的习惯和风尚。在教育过程中采用少数民族语言辅助国家通用语教学的方式,推动各民族广泛交往、深度交流,做到提升少数民族群众科学文化素质与助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工作“双推进”。组织大学生深入民族地区,以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向当地群众宣讲党的十九大精神、传播科普知识、组织禁毒防艾宣传和健康生活培训等,扩大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覆盖面和影响力。大力开展学校民族团结进步教育说课比赛,以赛促教、以赛促学,为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积极搭建交流平台。

提高目标人群的针对性。针对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群众,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座谈交流、入户指导、短期集中培训、学校家长会等多种形式进行通用语言文字的推广普及,同时鼓励群众充分利用手机APP学说普通话。针对基层干部,通过培训提高其理论水平和自身综合素养。针对学龄前儿童,启动实施学前学会普通话行动,以推进“一村一幼”建设为基础创设学习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语言环境,利用电视、广播等向幼儿传递学习信息。针对幼儿家长,宣传学习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意义和作用,开展“大手拉小手,推普一起走”等活动,以实现3至6岁学龄前儿童听懂、会说、敢说、会用普通话。针对青壮年,实施推普攻坚,聚焦数万名“直过民族”和“人口较少民族”中不会说国家通用语言的贫困人口,持续提升少数民族青壮年普通话交流水平,在全国率先实施推普助力脱贫攻坚工程。


云南民族地区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工作成效显著

通过坚持久久为功,云南省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参训群众初步认识了学会普通话的重要意义,学会了一些最基本的日常用语,会写自己的名字,可用不太标准的普通话(或地方汉语方言)进行简单的沟通交流。“直过民族”群众汉语表达能力和水平不断提高,逐步实现了沟通无障碍,为民族地区群众及时了解国家方针、政策,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供语言保障。

自“直过民族”脱贫攻坚国家通用语言普及推广工程实施以来,云南累计完成11.3万相关人员的普通话培训,创建普及普通话示范村(行政村)701个,发放推普手机2万台,已有42.98万人通过“语言扶贫APP”学习普通话。

通过对一线教师和基层干部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相关理论知识的培训学习,更好地将语言文字工作从学校向家庭、社会辐射,充分发挥了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学的基础性作用。截至2020年6月,云南省3至6岁在园学前儿童普通话普及率达99%以上,基本上实现了学前学会普通话的工作目标。截至2020年,云南省累计7752所学校实现语言文字规范化达标建设目标,各民族学生同吃同住同学习、团结和谐相处,为云南建设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奠定了坚实基础。

云南省长期坚持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既为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增强“五个认同”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奠定了良好的思想和文化基础,也得到了国家的充分肯定和认可。

2、几点建议

下一步,建议从以下五个方面持续发力,不断提升云南民族地区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成效,使之成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有益助力。

进一步与劳动技能提升相结合

语言能力是影响劳动者就业数量、质量及收入水平的重要因素。学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能使民族地区群众更好地融入社会,获得更多展示自我、发展自我和实现梦想的机会。要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能力作为生产力和个人成长红利来推动,从而促进个人和家庭的发展。建议通过系统、高效的教材教法设计,将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与劳动者技能培训结合起来,重点针对尚未掌握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成年人进行推广,提升其技能与素质,增加就业机会及收入水平,推动农村劳动力转移。

进一步与社区文化建设相结合

随着各民族跨区域大流动进入活跃期,云南城市人口迅速增加、民族构成更加复杂,社区成为多元文化的典型缩影和承载空间、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重要平台、新问题新矛盾最为多发的场域和交汇点。建议以云南城市社区文化建设为切入点之一,在社区文化活动、文化场所中推广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如:开展社区文化活动时,除特殊需要外,用标准普通话主持节目,起到示范和表率作用。在社区公共文化服务场所标识标牌使用规范汉字,张贴“请讲普通话”宣传标语,营造宣传推广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环境氛围,增进社区各族群众对中华文化的认同。

进一步与分类指导原则相结合

在云南民族地区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过程中,既要认识到语言文字学习规律的普遍性,又要考虑到不同学习群体的特殊性。建议根据分类指导原则,充分了解各民族地区和各族群众掌握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现有程度和难点,制定有针对性的、有可操作性的实施方案,提出推广普及的具体措施。

突出重点人群和聚焦重点地区。以“直过民族”和人口较少民族、学前阶段幼儿、脱贫攻坚期间的非卡户、46岁以上未参加过培训的人群为重点,推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提升工程,深入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搬迁群众普通话培训项目和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村建设项目,全面提升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程度。在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开展“普及普通话社区”创建活动。强调稳步推进和质量提升。部分民族地区群众学习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时间不长,基础薄弱,建议根据群众接受能力和实际需求,以先听得懂、说得通,后文字读写的方式,稳步推进推广普及工作,逐步实现由提高“普及率”向提升“普及质量”的转变。

进一步与示范创建工作相结合

继续加强《宪法》《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云南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云南省学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说课比赛等平台,将推普宣传教育与中华经典诵读、传承中华优秀文化、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紧密结合起来。

进一步把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与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结合起来,纳入云南省建设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的重要内容和工作任务中,纳入全省中小学校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学校”测评指标的重要考核内容中,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乡镇、进学校、进宗教活动场所、进军(警)营、进口岸(边检)、进医院、进家庭”等十进活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进一步与互嵌格局构建相结合

相互嵌入的民族居住格局与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认知程度、使用频率、推广效果正相关。长期以来,云南历史上形成的“大散居、小聚居、交错杂居”的民族分布特点持续推进着云南各民族相互嵌入式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的构建。建议进一步借助落户政策、住房政策和扶助政策等,引导形成有序的社会性流动格局,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推广和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提供有利的条件。

(责任编辑  赵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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