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须坚持正确的中华民族历史观

观察

◆文  /  云南省社会科学院  张睿莲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必须坚持正确的中华民族历史观,增强对中华民族的认同感和自豪感。”最伟大的力量是同心合力,最牢固的基石是民族团结。我国是统一的多民族国家,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是我国的显著特征。中华民族和各民族的关系,形象地说,是一个大家庭和家庭成员的关系,各民族的关系是一个大家庭里不同成员的关系,各民族你中有我、我中有你、谁也离不开谁。

(一)从历史学习中增强对中华民族的认同感和自豪感

深入了解中华民族的形成脉络、发展历程、辉煌成就,让我们深刻认识到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历史必然性和现实针对性,让我们进一步明确在民族工作各领域全过程中增强对中华民族的认同感和自豪感的极端重要性。要深刻认识到“历史是最好的教科书”,要以历史的维度立足当下、开创未来。要从历史的维度全面了解中华民族大团结的悠久历史,要通过学习进一步明确,几千年来,中华民族饱尝艰辛、历经磨难而生生不息、绵延不绝,其生存之根、力量之源就是不朽的民族文化精神,就是各民族守望相助、团结奋斗、共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伟大意义。在对历史的深入思考中汲取智慧和力量,坚定信心推动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走向更加光明的未来。同时,在学习中华民族历史的过程中要学会向历史寻经验,向历史求规律,向历史探未来,用中华民族历史上各民族团结奋斗的辉煌历程和伟大成就鼓舞斗志、明确方向,用中国共产党做好民族工作、解决好民族问题的光荣传统和光辉事迹坚定信念、凝聚力量,增强各族人民对中华民族的认同感和自豪感。

(二)从共有精神家园中增强对中华民族的认同感和自豪感

要以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为统领,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让中华文化始终是各民族的情感依托、心灵归宿和精神家园。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离不开每个成员的认同。要把握、遵循思想文化发展规律,在尊重差异中扩大共识,于包容多样中增进认同。大力弘扬民族文化,唱响中华文化主旋律,广泛吸引、动员各族群众参与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的建设,在参与建设中扩大价值认同,在认同中形成共同的归属感,使全体人民的精神得以凝聚。要通过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探索建设体现时代性的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最重要的就是要立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事业,从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实践中吸取新鲜养分,不断丰富自身内涵。要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要求,着力培育平等观念、主体观念、民主观念、自主观念、法治观念等顺应历史潮流、反映时代价值的新人文精神。要适应开启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新征程的新要求,努力建设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内核,与社会主义和谐文化相衔接的现代中华文化,涵养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增强各民族对中华民族的认同感和自豪感。

(三)从交往交流交融中增强对中华民族的认同感和自豪感

正确把握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和各民族意识相互促进的互动关系,谋划并做好新时代民族工作,要进一步把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工作做细、做深、做实。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进入了各民族跨区域大流动的活跃期,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越来越重要。对各民族流动人口,关键是要抓住流入地和流出地的两头对接。要把着力点放在社区,推动建立相互嵌入的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注重保障各民族合法权益,坚决纠正和杜绝歧视或变相歧视少数民族群众、伤害民族感情的言行,引导流入城市的少数民族群众自觉遵守城市管理规定,让城市更好接纳少数民族群众,让少数民族群众更好融入城市。要大力培育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典型,努力在夯基础、推典型、扩影响上下功夫,用身边的人和事感召人、激励人,倡导见贤思齐,有效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激励更多先进典型在不同领域、不同单位、不同层面不断涌现。要从日常小事入手,引导各民族在共同生产生活和工作学习中相互了解、相互尊重、相互包容、相互欣赏、相互学习、相互帮助,不断增进感情,营造尊重各民族文化、尊重差异、包容多样的社会氛围。

(四)从全民创建格局中增强对中华民族的认同感和自豪感

构建全民创建格局,要立足各地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丰硕成果,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乡镇、进村寨、进学校、进连队、进宗教活动场所等,教育引导各族干部群众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思想,不断提高各族人民维护祖国统一、加强民族团结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不断增进各族人民的“五个认同”,促进各民族成为包容性更强、凝聚力更大的命运共同体。要开展面向大众的民族文化宣传普及教育,通过出版读物、媒体宣传等各种形式,阐释民族文化精神,促进民族文化认同。把民族文化教育融入群众性文化活动、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示范区创建活动中去,发挥民族传统节日的文化传承功能,开展丰富多样、健康有益的民间民俗文化活动,让更多的人喜爱传统文化,成为传统文化的承载者、传播者。要充分发挥工会、妇联、共青团等社会团体,以及企事业单位、基层组织、大众媒体、各级各类院校等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中的作用,推动形成党委统一领导、政府依法管理、统战部门牵头协调、民族工作部门履职尽责、各部门通力合作、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格局。要进一步强化组织保障,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找准切入点和着力点,按照决策部署统筹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建立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将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作为一条生命线贯穿发展稳定社会治理各个方面,切实增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合力。要在各项工作开展过程中大力培养和选拔使用掌握党的民族理论政策、熟悉民族工作、践行民族团结的干部,完善干部人才培养选拔、挂职锻炼、交流任职机制,不仅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开展,而且持续深化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发展。


(本文图片由勐海县民宗局提供)

(责任编辑  刘瑜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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